[新聞] 算竊電? 高雄市圖下月起禁私人接電 - 魔術方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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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[本文轉錄自 Kaohsiung 看板]

作者: taristocrat (francois) 看板: Kaohsiung
標題: [新聞] 算竊電? 高雄市圖下月起禁私人接電
時間: Sat May 24 09:48:06 2008



算竊電? 高雄市圖下月起禁私人接電

〔記者陳文嬋/高雄報導〕電價即將飆漲,圖書館、速食店大爆滿,民眾看電腦、打電動
等,儼然當成自家,引發「竊電」爭議!高雄市立圖書館因為每月電費增加百分之五,六
月一日將正式公告,公眾使用空間不提供私人用電;速食店業者則表示,一律禁止,嚴重
者交由警方依法送辦。

高雄市立圖書館共有十八個分館,每年編列電費預算八百萬元,今年以來物價飆漲,民眾
湧進圖書館吹冷氣、聽音樂、手機充電,更誇張是看電腦、打電動,每個月電費以百分之
五速度成長,經費沒漲電費變多,各分館紛紛喊窮。

博愛國小四年級陳姓學童昨日下課後,就帶著妹妹一同到三民分館上網,他表示,母親為
節省家裡電費,要他和妹妹到圖書館看書、上網,等候母親下班。



自修室插座 已封膠布

高雄市立圖書館長施純福表示,各分館反映狀況多,尤其馬上電價將調漲兩成,自修室電
源已經以膠布封貼,不提供民眾用電,僅開放無線上網區。

此外,提供無線上網的速食店,也出現人潮增多趨勢,尤以學生、業務族群為最,消費一
杯飲料,輕鬆享受一天冷氣,還有民眾未自備電池,利用插電上網、聽音樂,令業者不堪
其擾。

業者表示,私人用電一律禁止,避免困擾乾脆以兒童安全塑膠插頭封死插座,美觀又不得
罪顧客,若顧客屢勸不聽,會交由警方依法送辦。



警方︰不知情用電不犯法

不過公共場所私人用電是否「竊電」?警方表示,竊盜罪屬於公訴罪,只有故意犯而無過
失犯,圖書館為公共場所,若未公告禁止私人用電,民眾不知情下插電,沒有故意犯意,
不該構成犯罪。

若圖書館、速食店內,公告明示禁止私人用電,且裝設防備之物,民眾未聽從指示逕自使
用,才有明顯故意犯意,可依竊盜罪嫌送辦,但法律應兼顧情理。


http://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08/new/may/24/today-life4-3.htm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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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ll Comments

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08-05-28
筆電不能插插頭 天滿公吃虧了
Wallis avatarWallis2008-06-01
火車站內不給插....
Valerie avatarValerie2008-06-05
火車站那邊的藍藍路一個插頭都沒給
Mary avatarMary2008-06-10
原來你都會帶筆電(memo),想順便問:樓上頭兩位
Sarah avatarSarah2008-06-13
你倆為啥會常跑高雄?忍不住疑惑你們也有高雄的地緣關係?
Aaliyah avatarAaliyah2008-06-16
一樓因為要玩鬼門開所以常來
Hardy avatarHardy2008-06-19
2樓有空就會跑高雄 1.2樓都住嘉義
Quanna avatarQuanna2008-06-21
都有親戚吧~~
Hardy avatarHardy2008-06-23
表姊家在高雄 小時候就常跑了
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08-06-25
御 (大誤)
Yedda avatarYedda2008-06-26
原來確實有關係,不然以為是為板聚而不惜車馬費